東莞市松山湖公用事業(yè)有限公司園區(qū)養(yǎng)護及保潔服務采購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招標人東莞市松山湖公用事業(yè)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以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接受合格的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1. 項目名稱:東莞市松山湖公用事業(yè)有限公司園區(qū)養(yǎng)護及保潔服務采購項目(重新招標)
2. 招標編號:SHKG2016002-1
3. 招標內容:園區(qū)養(yǎng)護及保潔服務,詳見用戶需求部分。
4. 項目預算:總預算約1023.25萬元,其中綠化養(yǎng)護服務預算約899.5萬元、環(huán)衛(wèi)保潔服務預算約123.75萬元。在本次招標前,本項目原管養(yǎng)單位已到期,招標人已另委托其它公司進行暫管。本次項目總預算包含暫管費用,中標人必須按總服務時間進行報價,結算按具體服務月份進行實際結算。在中標人正式入場前的暫管費用由招標人從預算余下的費用中直接支付給托管單位。
5. 服務時間:
養(yǎng)護:2016年 4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保潔:2016年 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6. 投標人的資質要求: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 投標人具有城市綜合管理局頒發(fā)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和投標人具有建設部門頒發(fā)有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yè)三級資質證書》或以上;
(3) 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
(4)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 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北京時間):
(1) 本項目招標文件公示時間為:2016年08月05日至2016年08月11日(共5個工作日)。
(2) 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6年08月05日至2016年08月22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6年08月25日 上午9:30。
8. 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地點:
(1) 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廣東省東莞市旗峰路190號城市花園商貿中心903室(交通銀行樓上)。
(2)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廣東省東莞市旗峰路190號城市花園商貿中心903室(交通銀行樓上)。
(3) 評標地點:廣東省東莞市旗峰路190號城市花園商貿中心903室(交通銀行樓上)。
9.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50元;招標文件售后不退。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1)《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2)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3)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并加蓋公章);(6)提供以上證件的原件掃描件(整合成一個PDF文檔格式)。曾在本市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和《城市園林綠化企業(yè)三級資質證書》或以上證書。
10. 請各投標人自帶U盤拷貝招標文件電子文件。
11. 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捌萬元整。投標保證金的有關事項按投標人須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 購買了招標文件,而不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請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13. 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聯系方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查詢: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旗峰路190號城市花園商貿中心903室(交通銀行樓上)
聯系人:唐小姐
聯系電話:0769-22306833(發(fā)售招標文件)、22306832 傳真:0769-22306831
網址:http://www.tender.gd.gov.cn Email: 546797358@qq.com
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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