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經營范圍須包含清潔和綠化相關內容);
2.投標人須提供不少于三個2012年以來簽訂的正在服務的清潔、綠化服務項目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需在開評標現(xiàn)場提供原件,原件單獨密封并隨標書一起遞交);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4.投標人(含其授權的下屬單位、分支機構)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七部分投標文件格式)。
注: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